采石場采礦許可證到期后,已停止開采,但利用以前開采下來的石料加工銷售,是否屬于非法采礦? :采石場采礦許可證到期后,已停止開采,但利用以前開采下來的石料加工銷售,是否屬于非法采礦? 廣東-廣州05-07 14:50懸賞 25發布者:667639…… 回答:(18) 采石場采礦許可證到期后,已停止開采,但利用以前開采下來的石料加工銷售,是否屬于非法采礦?依據分別是什么? 問題補充: 如果不算的話,依據是什么呢?如何證明已停止開采?這是要自證的嗎?到期后公安機關是不再批復的,這能證明嗎? 你好,我國只對開采證已經到期或者沒有資格開采卻進行開采的進行了規定和相應的處罰,但是對于你的所說的情況沒有做出規定,但是你在有資格的時候所開采的,沒有使用的,你有所有權,可以所以處分,所以,不違法的,你可以使用。 我的補充: 2014-05-07 15:20 上面的寫錯了,有使用的處分的權利,。
關于武夷山市按凹采石場采礦許可證到期的函 :武夷山市國土資源局:
我局結合《武夷山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武安監[2012]8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武夷山市按凹采石場采礦許可證已于2012年6月5日到期。
特此函告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